6.2.08

藝人淫照再現的四點感想

一、自警方高調宣佈搜出源頭後,再有多張藝人淫照於翌日下午在網上流傳,有 人明顯挑戰警方的「源頭論」。其實,我們和警方一開始就有了一個錯誤假設,以為源頭只有一個,誰盜取了這批照片,誰就是源頭,但是,不要忘記這世上有一件 事情叫「拷貝」,難道「源頭」不懂得將淫照複製予更多的人「共享」嗎?誰有這批複製,誰也是源頭,一旦將複製品散佈開去,誰禁得了淫照的流傳?因為那時誰 也可以是源頭!源頭不限於一人,他可以同時是四五個源頭。警方以為逮捕了一人就叫截獲源頭,其實警方可能沒有錯,警方的確逮著了源頭,但那可能是眾多源頭 的其中一個而已,更多的源頭正隱遁於網絡中從四面八方伏擊,如同恐佈行動「你在明我在暗」,任你怎麼搜,我就在網絡打遊擊。從事電腦行業的人會不拷貝這麼 「珍貴」的照片並傳送他人嗎?源頭實在沒有止境,這正是現代網絡和複製技術的可怖,面對無止境的隱形世界,我們如何反擊?

二、今次再流傳多張藝人淫照後,我的興致已經不及最初的濃烈,縱使今次的淫 照比以前的更加震撼和淫穢,也沒有怎樣追看網上討論區的留言和追綜照片了。隨興致消減,代之而生的是對幾位女藝人的同情和擔心,一千三百多張照片,在未來 的日子不知何時又有新相流出,在這種無了期的心理折磨中,對女性來說,實在使人精神崩潰,我開始替她們擔心,她們是否撐得下去;

三、至於陳冠希,我偏向認為他要為事件負上全責。首先,他作為照片擁有人卻無管好防止照片外洩,令他人受到巨大的名譽損失;其次,他不能怪責他人將他的照 片四處流傳(雖然在未經他同意下,我們的確不應互傳),照片在網絡世界就歸網絡世界,網絡世界自有網絡世界的「遊戲規則」,將網絡流傳的東西互相傳閱,是 很典型普遍的網絡行為,合乎常理。如同陳冠希那句「
hate the game and dun hate the player」, 你討厭網絡但不應討厭網友和網友的行為;第三,主張拍攝這些淫照的,我大膽假設全都是陳冠希的意願,因為你的拍照意願而令女伴無辜牽連,這不是陳冠希的責 任,難道在觀看者身上?第四,陳冠希儘管名譽掃地,始終都與多名美女有過雲雨,享受過了,再無名譽至少在記憶中也曾這麼享受過;

四、如同昨晚所言,在我知道照片是有人在未經同意下拷貝並發放,其他人傳送這些「賊贓」,有違道德。雖然我有這樣的道德認識,卻不得不承認,在網絡上缺乏監察禁制,在世界中的某一角落裏,獨自一人的時候,道德感也是最薄弱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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