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09

生活意識是定義粗言穢語的最終標準 (兼論俗語和粗話的分別)

日前甯漢豪在議會中反駁梁國雄「仆街非粗口」的說法,指出以「自己不會教導孩子使用的詞語」就是粗話的標準,她不會教孩子說「仆街」,所以「仆街」是粗話。這說法的確一目瞭然,因為粗言穢語本來就是社會生活的附生產物,那是從生活中人的積累而逐漸生成的,粗言穢語並非由一些經典或專人創始而生的。何謂粗言穢語應由生活介入,生活的意識就是最理想的判斷標準,語言學家和經典記載也不過是這種生活標準的記錄,粗言穢語何用語言學家和引經據典去定義?如果粗言穢語果然藉語言學家和引經據典去定義的話,那就未免本末倒置,語言生成的次序完全混淆了。更何況古代和現代生活的價值觀已經變化,從前不屬粗言的,今人的意識卻屬粗言;從前是粗言穢語,今日卻因民間失傳了原有的貶義而剩下話語的描述成分(如條條fing),引經據典定義粗言穢語只顯得說話者的語言通變概念非常貧乏。引經據典介定粗言穢語而令自己名正言順說髒話是不學無術甚至是無賴至極的行為。

誠然分析一個用語是否粗言穢語,還可從字詞的侮辱或不道德成分來分辨,包括侮辱程度(如拿別人的母親來侮辱、陷家剷)、嘲弄性(如仆街)或描術敏感性(如各種性器官的描術),以及字詞的攻擊程度(由沒有攻擊意味純粹發出感嘆用意到攻擊別人的親人)來再劃分,然而這些條件仍是主觀的,是社會集體共同遵守的默認意識,當社會都認為「仆街」是粗話的時候,就是粗話。當然,主觀上我們可憑意識分辨何謂粗言穢語,學術上這是不足夠的,要研究的話,就要進行大型的問卷調查,搜集社會中人們對這些詞語的看法,當大多數人都認為某語詞是粗言的時候,基於數據的集得,那就可以更確證某語詞在這個社會中屬於粗言了,只是沒有人會做那樣的研究,因為絕大部分的粗言都毋須調查就曉得社會絕大部分人都認同那是粗言穢語,這樣的研究沒有太大價值。

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思考,就是詛咒和粗話有甚麼分別呢?譬如形容人家「垃圾不如」、「白痴」是咒罵,但形容人家是「仆街」就是說粗話了。有人認為凡涉及「性」的字眼就是粗言了,然而上例中「仆街」明顯不涉性器官的描述,再如「陷家剷」也沒有這種描術,那只是很惡毒的詛咒。我初步提出的解釋是,當一個字、一個詞或一個詞組在長期的社會生活中被沉澱而逐漸形成一個獨有而又固定的用法時,那就成為粗言了。例如「你全家人都去死吧!」是咒罵,但當我們說「陷家剷」時,卻是說粗話了,這是因為「陷家剷」在日常用語中已經沉澱而成一個獨有而又固定的咒罵用法,具有「術語」的性質,它可以很快將詛咒的攻擊性以一個很簡單的三字字語組織強烈地帶出,比起說
「你全家人都去死吧!」更為省時。這種「粗話是咒罵的術語」的說法,可以很好地解釋何以粗話每與黑社會用語有關。

最後,段首提及甯漢豪對粗話的定義,雖言簡意賅,卻過於寬泛,一般來說,家長也不會刻意教導孩子使用俗語的,俗語主要是從生活耳聞目睹習得的。如依甯漢豪的說法,還是不能有效分辨「仆街」是俗語還是粗話。其實,俗語和粗話也是有分別的。俗語和粗話有語態強度的分別,俗語是從容的,粗話卻尖酸歹毒;俗語沒有攻擊性,粗語穢語則有這種強烈的意味;俗語合符道德,粗話的描述卻總是不道德的;俗語往往是對事情生動的形容,粗話的助語性質往往很低;俗語的出發點是機智有趣,粗話卻純粹由人的本能攻擊性和感性出發,只能讓人發洩消氣。

5 則留言:

匿名 說...

是否粗口還要看看說時的語境,有些人說粗口已成為一種助語詞,任何說話總要加上一兩句仆街、小你,但你很容易知道這不是攻擊性語言,只是輔助說話語氣,這應不算粗口,粗口應是有攻擊性、故意為之、配合語氣神態,所以說粗言穢語,需言語合一,言既不文,語亦不堪,社民連議員是否粗言穢語,再討論就是侮辱智慧了。

匿名 說...

很同意你的分析,很到肉。
記得以前上周老師的語法課,有一次他真的以粗口的定義作為課堂討論,他還舉例問我們:「陷家剷算不算粗口?」當下我們都心底裏有點訝異。他的粗口定義是國際性的,即可以套入任何一種語言中,根據此定義,「陷家剷」便不算粗口了。
我是比較同意你的說法。

師妹

☆ SUPEREGO ☆ 說...

科:
語境的說法我不同意了。粗言穢語就是粗言穢語,甚麼語境甚麼情況下說出的「仆街」、「撚」、「屌」都是粗言穢語,即使你跟我那麼老友,假設跟我聊天時加上許多粗話助語詞,我仍然認為你是說粗言穢語,分別在於,那些粗言穢語說的時候雖然沒有「實際」的攻擊性,但粗言穢語本身的含意仍然帶有「攻擊的烙印」,它本來就是用來攻擊詛咒別人的術語,即使一位天真無邪的小朋友,有錯誤模仿電影角色的行為,口裏卻常說「屌」、「仆街」,我們也會即時掌他的嘴,責罵他小朋友怎麼那麼「爛口」。

師妹:
周老師當時的定義「很國際性」?那他當時怎樣推敲「冚家鏟」不是粗口呢?這個很想知道一下呢。

P.S. 今晚重看周星馳的慿鹿鼎記II神龍教,劇中有幾處地方有粗言穢語,看看字幕,原來「陷家剷」應為「冚家鏟」。許多粗口的原字都失傳了,亦可能根本無人會將粗口入文,所以只有口傳的字音。這個就真要找說文解字訓詁一番了。

匿名 說...

噢,原來我漏左講。
該定義是有粗俗的、含攻擊性的,而且涉及性。
所以基本上只有「屌」一類粗口符合。
我是有點點難接受的。

師妹

☆ SUPEREGO ☆ 說...

涉及性才算粗話我也很不同意,雖然這的確是一個典型的特徵。粗話通常涉及性,因為性的露骨描摹和性犯罪,極具侮辱別人尊嚴和人格的攻擊成分。

粗話的研究可以涉及這麼深層的文化根原,可惜粗話研究還是有很大的避諱,學者多不喜歡研究這東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