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9

博士生就是要學懂辯護

最近在一個月內讀完一本書「How to get a PhD」,對博士教育概念的認識有許多得著。博士課程的意義和目的,在於培訓「專業研究員」,可以說,如果一個人擁有博士學歷,從銜頭可假設他是一位「能夠獨立進行學術研究且推論嚴謹的研究員,發掘新知識,推動人類社會的發展」。即使這位擁博士銜頭的人,並非從職業研究工作,他亦有研究思維,能隨時自行進行獨立的研究工作。整個博士課程的教育重點,在於培訓學生抓好符合學術要求的研究技巧,這包括研究方法、論文撰寫和論文答辯的技巧。專業研究員所做的研究,研究員應能捍衛研究結論並將之推廣,博士生涯所學的,就是這些,或者說,他所學的就是要學懂為立論「辯護」,成為「辯護士」。「辯護」已包含「推論」、「分析」、「吸收知識」、「邏輯」等等的概念,學不好這些,立論鬆散,不堪一擊,那是無法為自己的研究「辯護」、捍衛自己的研究的。如果連自己的研究結果也無法捍衛,那麼研究是沒有意義的。

一個博士生其實就是跟教授學師,這跟汽車維修學師制的學習原理是一樣的,都是師徒關係,不過博士生學的是研究方法和研究眼光,知識層次要求非常高;整個研究學習的過程,就是實習過程,博士生要在過程中,自行進行研究,完成一次實在的獨立研究。至於學識的繁豐、思考的細密,這當然是博士生應同時具備的條件,但這些並非博士課程的教學內容,那只是派生又是必然的優勢。

所以如果不是要搞研究或在學術界發展的,一個博士銜頭不見得為自己增值,因為付出金錢和時間太多,除非真有一分對學術追求的濃厚興趣,又希望作為一種人生的挑戰。

2 則留言:

匿名 說...

認同讀博士的重點就是培養獨立研究的能力,一旦掌握了這種能力就可以成為自己分析、推論、辯論等思辨能力。不過要慎防由培養研究方法方法走入方法論的窠臼。我認識一些博士,大部份時間都在方法論上鑽,不學無術,基本功也打下好,就往方法學上走,這是相當討厭的。有時候,我反而欣賞古時人讀書百遍,其義自見的學習研究方法。

☆ SUPEREGO ☆ 說...

「方法論」這個問題,在中文系時代,認為這是不必學習的,以為慢慢就會學得到、做得到,何用去學?但是,覺今是而昨非,以前的自己實在太天真甚至口出狂言了,現在書多讀了點,意識到研究方法的意義。就是說,研究方法,本身就是一種發掘知識的學問,要如何切入問題重心,不枉走路,令研究的論點、論證、論據都恰如其分,密不可分,同時要找到新的發現,如果沒有受過訓練,吸取前人的研究經驗,那是無法達致的,此所以研究方法在博士課程所以那麼重要的原因。

有博士在方法論上鑽牛角尖,大概只著重研究方法的嚴謹,但其義理卻表面淺顯,沒有深度。這個問題,因為我沒有見過真實例子不好說,當然,如果有人要賣弄這種學問,僅以治學嚴謹包裝自己皮毛的發現,學術界的同行自會「治他」的,此所以學術會議的重要,論文發現要抵得住同行的質問的。

研究方法是現代產物吧,尤其是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研究,非常需要研究方法,講究一點無可厚非。至於文學,我想要整理出一套研究方法的脈胳,是較晚近的事情,古人所寫義理,我自己認為,當中仍然涉及研究方法的問題,即所謂的「治學態度」和「治學方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