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1.08

讀中學時代買的《作文指要》

《作文指要》不是有名的書,不過在我的中學時代,開始熱中文學的時候,這本一百五十頁的書,卻是一本很能滿足「讀欲」的書。當年認為它觸及了許多很想知道的「理論」,覺得讀了它便知道怎樣寫好文章(現在自是不這麼想了)。書買下來也有十多年了,當時曾讀過三兩頁吧,因為當年的書簽還附在初三數頁之間,教我回憶當年讀此書的自己是怎樣的自己,不過因為沒有恆心,功課也忙,也覺得作者寫得不怎麼,似懂非懂,很快就失去雅興,它一直擱在書櫃中。

兩星期前忽然的雅興又教我重取這本書讀起來了,因為忽然想知道一點文章的基本理論,自己雖唸中文系,對於文章還是欠缺一點基本概念,說來慚愧。書重取時有許多灰塵。今回終於可以讀完它,卻有許多感觸。

今日,對於能寫好一篇文從字順、主題明晰、結構嚴謹、立意新穎的中文文章,我是滿有信心的,而且認為自己是個能手,甚麼題材、甚麼主題、甚麼手法,放在手裏,腦筋翻翻,說明議論、描寫抒情、或敘或述,洋洋灑灑,就是千字的文章。我擅寫長散文,動輒就是三四千字,五六千的也有,總覺得還有許多感想要寫,意猶未盡,又意未言盡。於是重讀從前這本《作文指要》,彷彿看到自己的成長,從前覺得書的內容似懂非懂,今日卻覺得太易,甚至自己也能寫一本比它更好的「指要」吧?

書的內容,還是最基本的幾道文章法則:主題、題材、題目、結構、文體、風格。這些都是寫好一篇文章的基本要素,不過自己一直沒有將這些要素「理論化」,今日重讀,覺得填補了過去所失去的時間,填補了中學時代自己的知識的缺憾。

雖然我們都明白打穩基礎的重要,然而人生匆匆,往往基礎未穩便倉卒再上,人卻能從自我摸索中無形間替自己打好基礎。回想自己的中文手腕由生澀到成熟,也是糊糊塗塗,卻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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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我想,一個出身中文系的人,應有這分擅寫文章的自信,而這自信,往往源自自己對存在的省悟:我們由生澀到成熟,這過程不正是一個省悟自身存在的過程?當年自己,說不到明白存在,覺得存在是理所當然,不必探問人生於世的法則,只要「順其自然」就算。後來在現實裏打滾,開始意識到在現實裏,我必須掌握一些道理,我是中文系畢業生,這意識就從掌握中文這語言工具開始,讓自己在中文這語言工具中尋求自身在現實裏生存的技能,省悟自身存活於世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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