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09

奉承或承擔——從雷曼事件看政黨虛實

我很少在Blog裏指稱香港政黨的是非,除要撇除那種「維園阿伯」式互相指罵的形象外,更重要是沒有必要,各人喜歡甚麼黨派,各取所需就是,我開宗明義擁護中國共產黨,沒有興趣對別人的政治興趣指指點點。

不過,雷曼事件至今已有了一個突破,整個事件中,
一些政治現象,我實在看得很清楚,而這些現象,又必須有人勾劃出來,才會一目了然,所以我在葉劉淑儀的FACEBOOK有關雷曼方案的NOTE中,寫了以下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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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太「大膽」以六七成為促成和解的底盤,這是需要很大勇
氣和承擔感才能做得到的,因為有苦主罵葉太和其他獨立議員何以替苦主決定底價。但是,作為一個理性客觀的人,誰也知道短期內開價百分百,對苦主根本沒有好處也不可能成事,明知強調百分百和解只會令苦主抵受更長的痛苦,現在葉太這個說法才是真正實事求是為社會做事的立法會議員應盡的本分,因為,她沒有為奉承苦主的選票,只說一些苦主覺得好聽的話。

民主黨今日仍然跟苦主大聯盟死咬不放,強調資料不足難以叫苦主決定是否接受,更聲言銀行查明違規就要百分百賠償,換言之就是「彩要攞到盡」,苦主完全無錯,連一丁點的錯也沒有,一副死不妥協的樣子。苦主當然覺得民主黨的說法很中聽,但是,我也有很興趣知道,民主黨為整個雷曼事件的和解推前了多少步?現在六七成方案,早期一直是李國寶、民建聯、政府、中央在背後向中銀發功,葉太也多次跟銀行和苦主痛陳方案利弊,民主黨所謂百分百和解的口號,到今日仍然沒有實現,終日叫一些「動聽的口號」。好勒,人家千辛萬苦促成了一個至少取回六七成的方案,總算為和解推前一大步,民主黨和大聯盟又彈三彈四,說是為苦主們好,繼續力谷百分百,他們應該取得更多,繼續推苦主向一個不設實際的方向爭取,我覺得這叫甚麼服務市民的議員?作為一個旁觀者,整個過程我看得十分清楚。

2 則留言:

匿名 說...

爭取百分百一個前提是銀行有誤導,一些個案肯定有誤導成份,但不會是全部,所以要求全數賠百分百是沒有理據。這即是說爭取百分百就是部份人份取,部份人什麼都冇,整體而言肯定不及現時的方案,民主黨為爭取一些最大聲最懂出鏡的苦主支持,沒有顧及賠償背後的假設,沒有考慮大圍的利益,就大呼小叫,被稱為反對派豈是沒因。

Unknown 說...

很同意你這篇的意見。講出來好聽的事,不等於可能做得到。
而我個人覺得,六七的方案算是很公道了,投資始終涉及風險(不論幾低也是有風險)。

師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