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是管制香港的淫褻色情物品的條例。過去,淫褻物品審裁處對色情物品的裁決尺度多番引起社會爭議,令色情道德的規條和界線越來越含混不清。例如現時許多女藝人被偷怕的走光照、女藝人的照片風騷露骨、新聞報道對兇案的描述越來越直接細緻,如此種種都直接挑戰我們習以為常的道德觀念,令我們時常感到道德的矛盾:究竟,這些算是色情還是新聞自由、藝術自由?
2008年年初,藝人陳冠希與多名女藝人的淫照在網上廣為散佈,負責管制色情物品政策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於是在同年10月發表了〈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文件,淫褻不雅物品的制管定義和管制手法都一併檢視過來。當我讀到「改善淫審處」一節的時候,令我想起了「淫審和政治」的關係,深刻地認識到道德的政治傾向。
雖然大部分色情刊物和血腥官能的電影都能明顯定為「淫褻和不雅」,但當藝術、新聞等原素混到裸體、殘暴的時候,「色情和暴力」便難有同一的界線,東西方對色情的界線有寬有緊,社會本身對這界線也莫衷一是。不過,莫衷一是,總得有人評定管制;有人評定管制,這難免涉及兩種或以上的道德觀的矛盾鬥爭。政府的諮詢文件是這樣建議改善淫審處的:
- 每次聆訊從陪審員名單中抽取審裁委員(現時陪審員名單約有 570 000 人), 或增加審裁委員小組成員的人數(如由現時約 300 名增至 500 名以上);
- 增加每次聆訊時審裁委員的人數,例如每次暫定類別聆訊的審裁委員人數由兩名增至四名,全面聆訊由四名增至六名;
- 把某些指定界別人士納入審裁委員小組,以擴大委員人數,並立法訂明每次聆訊都必須包括來自某些界別的審裁委員, 例如教育、文化、社會福利界等,但此舉可能引起就哪個界別人士應獲委任的公眾爭議;
- 確保沒有審裁委員被委任超過六年,令審裁處的審裁委員於適當時間作出更替;
- 要求審裁處公開暫定類別裁決的理由,以提高公眾對審裁處評級準則的認識。此舉與審裁處在全面聆訊的做法一致。
- 成立一個新獨立審裁機構, 由 20至 30 名市民擔任委員,以評定物品的暫定類別。新獨立審裁機構的委員可由政府從社會上某些有代表性的界別中委任合適人士組成,例如教育界、社會褔利界、專業人士、傳播界、文化界、學術界和地區組織等。現行審裁處將會保留司法機關角色, 專注審理暫定類別的覆核, 以及就法院與裁判官轉介的個案作出物品評級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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