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08

義工存在是民主社會的體現

義工是一個吊詭的概念。許多人對它第一個印象,就是「不問報酬、服務社會的人力資源」,但是,如果義工只是普通的廉價人力資源的話,那麼「義工」最終無可避免只會貶為「任由勞役的工人」,因為義工本身並沒有意識到自己所為何事、「義」在何處,形同失去靈魂的人。「服務社會」只是一個虛軟的殼,以此號召更多人做其沒有靈魂的義工,實在沒有意義。

因為最近著手籌備義工發展的工作,特意參考了一些書,多所得著。我認為義工服務的發展理念必須釐清,「義工」不是「不問報酬」的「勞工」,不過那種報酬,在滿足自我以外,更加強調廣泛的社會性,又或是金錢以外的精神報酬。

一、義工參與是民主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是民主社會的重要體現。義工的義務行為,象徵著民主社會,各人都能以自己不計報酬的意願,改變社會,盡己所能,自由參與,發表意見,或因應自己推進社會發展的理念而提供志願人力服務;

二、義工計劃發展有多方面的需要,包括組織(主辦機構)、受眾和義工本身,設計義工活動時,須融和三方面的需要;

三、義工服務的設計,須有針對性,例如因應社會的需要或義工的需要,提出對應的義工活動;

四、義工活動須有整全的全套理念,由設計服務內容、培訓義工、服務過程和完結檢討,都是整個義務工作計劃的整體,這樣才能讓義工在參與時有所得著,有系統的計劃始能讓義工瞭解所參與的義務工作「所為何事」、「為誰服務」;

五、推出服務時,須顧及義工的能力,賦予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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