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8

只管棒打匪徒是正義嗎?(談法的正義)

律師田文昌:「……甚麼是義?律師的義就是通過爭取司法公正來維護正義。甚麼樣的正義是律師該做的?為了當事人的利益,依法辨護,實現公正,就是正義的了。」

近日讀趙國君訪問國內十七位著名律師後並主編的《與正義有關——中國律師縱橫談》,上述語句引自其中第五篇訪問北京律師田文昌的記錄稿。我當晚寫下了這樣的眉注:

「正義,正義不一定只棒打壞人就叫正義,如果任何一方(包括被告、「壞人」、政府、平民……)無法辨護,完全跳越法律程序而被行『私刑』『私審』,不讓人有自辨的權利,這又算甚麼正義呢?」

譬 如在Youtube看到一些國內街頭進行私刑暴打小偷的畫面,小偷被人逮個正著,無法逃脫,按常理應報警依法律程序處理。然而我們所見,卻是店主和店員 同行私刑,對小偷施以暴打,而且是當眾的暴打,看著小偷苦苦哀求停手的場景,聽到小偷凄厲求饒的叫聲,雖說小偷罪有應得,然而心內並無正義被彰顯的快感。 我感到不快,除了因為用刑殘忍,更因為小愉失去了他自辨的權利而感到不正義的不快,這種不正義的心理過程,很能解釋當時自己看到這些場景的不安。我只看到 一群野蠻的人以一己感情肆意以自己的尺度對付小偷。

不過,我承認對於小偷這種小罪,說起話來比較輕鬆,對於犯了嚴重罪行、嚴重傷害了他人 的人,我又是否能做到不行私刑呢?譬如眼前有一名犯了多起殺人搶劫的 慣匪,他不但搶、殺,更破壞了別人的家庭,令兒童變成孤兒,令妻子變成寡婦,面對這種匪徒,你的道德能抵住理性,不行私刑嗎?

雖然這是道德感和法律理性衝突的考驗,但我還是認為,我們應服膺後者,因為後者的理性,比純粹的原始感性,價值更高,就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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